骑手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情况并不少见。骑手受伤后能否找到平台承担责任,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一般来说,平台内部骑手的伤害是有保障的,因为属于与平台的劳动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众包模式下的骑手要找到平台理赔有些困难。
众包模式下,骑手独立接单,与外卖平台是中介服务关系,与商家是运输合同关系。
所以骑手在路上发生意外,往往是风险自担,不能认定为工伤,人身伤害很难索赔。
然而,最近一项关于饿了么的民事判决保障了外卖骑手的劳动权益。
具体原因是,原告王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
被告饿了么辩称,他与原告之间是中介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被告不应承担原告的损失。
法院认为,双方通过网络建立的新型雇佣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的特征。
但由于原告未戴头盔,无证驾驶,被告应赔偿原告60%的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饿了么赔偿原告1090096元。
这个判决应该说意义重大,因为它表明,以后平台不能再以只提供中介服务为由推卸责任了。
表面上看,平台确实起到了众包骑手和商家之间的桥梁作用。
但实际上骑手收到商家订单后,奖励是由平台支付的。
因此,骑手与平台的关系本质上是骑手提供推荐6部高糖甜宠剧劳动,平台给予报酬头条今日头条,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适用民法规范《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支持法院的判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