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疫情期间,德惠市, 长春,居民刘某某,因在朋友圈销售麻辣烫这种非必需品,并作为志愿者送货上门,被公安机关拘留。
有网友说这种人,作为志愿者,我行我素,说轻的就是耍小聪明,打擦边球,说重的就是不顾大局,打破规则。蹭疫情热度,做生意,利用志愿者身份,拒不改正,这种不配合防疫的行为,不是抹黑志愿者吗?不应该被抓吗?
有人认为,正常情况下,卖麻辣烫并不违法。但是疫情期间,作为志愿者去做,有点离谱。志愿者可以随意进出,是为了防疫,不是让你做生意。这种行为是无法用情感和理智来辩解的。志愿者是公益活动,不应该为个人牟利。原则上,在疫情隔离期间,应考虑疫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