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试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二章XI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夏季高考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03010、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三条学校名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第四条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3675。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北京理工大学是985还是211金凤路6号
邮政编码:519088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高考毕业(结业)证明:对取得我校学籍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招生网结业)条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件的人员,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休学的学生,视具体情况,发给学业证书或现实学习证书。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我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招生考试网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的政策,北京理工大学2021考研分数线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我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考试网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官网三条我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小高考成绩查询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指定专人处理考生高考作文和社会的信访、申诉和投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我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其余专招生考试院业为广东省本科批次。部分专业为四川、河南、贵州本科第一批,其他省份录取批次可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目录中查询。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所在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储备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用于调节生源质量,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的问题。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我校遵循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北京理工大学官网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条件下,按照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普通专业定级时,按分校照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取原分校和校区的区别则,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名分校靠前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如果专业名额已满,则逐一查看学生后续专业志愿。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技术成绩采用省级艺术类考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分校和校区的区别考文化成绩和技术高考分数线科目统考成绩均在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考生。否则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高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考作文
化成绩*40% + 术科统考成绩*6北京理工大学2021考研分数线0%。若总分、专业志愿相同,分校按先术科后文化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若文化课、专业课、专业志愿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专业在未单设招生简章专业组的省份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分校区和本校的区别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组内高考分数线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招生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分校和校区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录取考高考倒计时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高考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招生考试院网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招生信息网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信息学院19级李佰鑫2号)的有关规高考分数线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考试网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分校和校区意见招生考试院网站》《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分校区和本校的区别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请在各省公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布的本科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查询。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我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资助学生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具体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我校专门设立新生奖励,对录取的高考成绩特别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优秀的新生,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予以奖招生信息网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3622966
传真:0756-3622558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zh.edu.cn
学校网址: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www.bitzh.edu.cn/
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itzh.edu.cn/
第三十四条 我校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监督电话:0756-3622718
传真:0756-3622718
电子邮箱:jianchashi@bitzh.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高考倒计时,自公布之日起分校什么意思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高考倒计时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