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分析:
个人所得税医学继续教育退税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完成申报操作。
1、在应用平台找到“个人所得税APP”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即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然后按照以下步奏完成。
①进入“常用业务”栏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中扣除年度,填报信息将会在选择的扣除年度中生效。
②点击下面的“继续教育”,会出现填报之前要准备的信息说明,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
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根据说明个人所得税医学继续教育退税申报应选择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然后依次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发证日期、证书编号、证书名称、发证机关。
③选择申报方式:
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选择后者,那么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科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④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
(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
(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
(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
(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
(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