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诉讼讨回97万广告费

天眼查App显示,12月20日,广州小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相关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布。

文书显示,原告小米信息公司诉称,此前与被告签订合同,约定被告在小米信息公司平台投放广告,小米信息公司履行义务后,被告未支付广告费用,经多次催促,至今仍拖欠广告费97万元。法院认为,小米信息公司已完成广告投放义务,被告未能支付款项,已构成违约,最终判决新好耶数字技术公司支付小米信息公司97万元广告费等。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