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卖家注意!预售商品有了新规定
7月1日起,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对于预售商品有了新规定。以往预售商品存在的一些乱象,将得到更好的控制和规范。对于那些热衷于预售的商家来说,需要特别注意。
新规定明确预售商品要遵循“先有备货,再开展预售”的原则。商家在开展预售前,必须有足够的现货或者备货,并且要在预售网页中明确标注预计发货时间、发货期限等信息。预售商品的销售数量也需要合理控制,以保证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加强了对预售商品信息披露的要求。商家需要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质量保证等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商家违反了相关规定,会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从全国质检总局发布的数据来看,预售不良率较高。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时,需要仔细阅读商品信息,了解商家的详情,选择有信誉的商家购买,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总而言之,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预售商品的监管更加严格,商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而消费者也需要谨慎购买预售商品,以免上当受骗,损失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