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3月15号了,3月15号是打假日, 315是消费者投诉维权的日期,所以大家要知道315一般什么时候开始查?是怎么回事?接下来我们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315期间会有大量的消费者举报、投诉和品质监督管理,平台会根据具体情况去进行核实:
1、消费者投诉维权成立后,平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消费者信息违规行为进行管控;同时还将视卖家行为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清退店铺或者关闭店铺措施;针对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虚构原产地或其他生产厂商的行为(如售假、偷盗、批量加工、发布违禁品、欺诈等),淘宝网将依照《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禁止销售假冒商品”规定的情况予以查处。
2、卖家被排查到疑似假货、仿冒品牌,平台将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理:
(1)对涉嫌假冒商品的交易、信用记录等数据作造假处理,并对商家做相应罚款。
(2)对消费者提供不当获取他人信息或者获得他人财物的,平台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重处罚力度;同时,对消费者通过虚抬价格手段获取虚假的信息、或向卖家追偿获取虚假收益的行为,平台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加重处罚力度,扣3分。
(3)对于涉嫌假冒、未经允许在淘宝网上发布的商品,淘宝网将视卖家的情形及行为程度,采取删除、屏蔽评论内容、限制使用特定标识词、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网站登录、屏蔽账号、监管账户、限制会员登录等措施。
(4)对于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泄露他人隐私、骗取钱财、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淘宝网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加重处罚力度,每件扣12分。
3、卖家被排查到的疑似假货、仿冒品牌,淘宝网将根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中关于出售假冒商品的相关规定的执行细则进行处理:
(1)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将直接终止其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因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盗版商品累计达三次的,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因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四次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若卖家用非正规方式进货,且卖家所销售的产品没有经过严格审核备案的情况下,再次销售该产品的,处十倍以上的罚款。对于“非正规渠道进货,且卖家所销售的商品没有经过严格审核备案的情况下,再次销售该产品的,处十倍以上的罚款”这个问题是很多新手店主经常会犯的一个错误。因为现在电商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了,在淘宝上开店的人也多了,所以大家应该知道淘宝是禁止违规的,但是你如果使用非正规途径进货的话,那还是会被处罚的。
那么如果卖家用非正规方式进货、并且卖家的所售的产品没有经过严格审核备案的情况下,再次销售该产品的,处十倍以上的问题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开淘网小编来给大家具体的讲一下吧!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经营“保健食品”、“滋提升品”,以及其他相关类目(如成人用品/情趣内衣),以及“酒类>>特产”等一级类目的商家;
第二条【具体扣分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一)会员严重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并下架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扣十二分并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屏蔽店铺7天;
(二)、除上述情形外,会员因单次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