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淘宝特价版联合营销计划是需要向系统支付一定的服费用的,可能淘宝特价版的商家们对于联合营销计划的收费模式还不太了解, 淘宝特价版联合营销计划是平台与商家之间的联合营销产品。本期联盟将对参加活动商品进行联合扣点模式收费(以下简称“费率”)的说明,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联合营销计划收费计算方式
1、联合营销计划收费订单范围:
(1)消费者在淘宝特价版APP内拍下商品并完成支付的有效订单
(2)消费者通过淘宝特价版合作渠道(如支付宝内特价版小程序等渠道)产生的有效订单;
(3)消费者通过淘宝特价版合作渠道(如阿里妈妈推广券等渠道)产生的有效订单;
(4)消费者通过其他合作渠道(如短信营销/电话客服/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产生有效订单且商品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有效订单。
2、联合营销计划收费订单范围:
消费者通过进入淘宝特价版商家合作页面后,点击商品详情页的“领券”按钮后,直接跳转到领券中心进行购买该类型商品所对应的优惠券。
3、联合营销计划收费订单不含运费、店铺优惠券、单品优惠券,不包含跨店满减、购物津贴、拼团等优惠,但商家须向平台缴纳一定金额的联合营销计划技术服务费。
二、联合营销计划收费模式
1、联合营销计划收费模式
1)联合营销计划软件服务费收取模式:按照指定费率实时划扣,服务费计算方式=消费者确认收货的金额*类目费率。
2)联合营销计划订单收费规则:消费者通过淘宝特价版合作渠道(如支付宝内特价版小程序等渠道)产生的有效订单。
三、联合营销计划收费细则
1、联合营销计划的基础费用标准(包括不同时段基础费用及封顶费用):
1)平台使用费(简称“佣金”)按类目交费。
2)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简称“费率”)商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将在次月15日前划扣至淘宝特价版专用收费支付宝账户,暂无调整门槛。
四、联合营销计划退出及重新加入条件
1、商家及其关联公司不得有严重违规行为。
2、商家须符合《淘系商家管理规范》要求。
五、联合营销计划软件服务费收费规则
本规范于2021年9月1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9月12日生效执行。本规范于2021年9月1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9月12日生效执行。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参加联合营销计划软件服务费的订单(含预售商品和非预售商品)。
五、联合营销计划软件服务收费标准及处理原则
一、【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为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维护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天猫市场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对以下场景产生的退款或投诉,按照下述“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或“违背承诺”规定处理:
1)若消费者发起“7天无理由退换货”、“七天无理由退货”“15天价保”类目下的活动商品申请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
2)若消费者发起“7天无理由退换货”,但因商家原因导致其商品无法寄回或退款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殊情况下,商家应按照《淘宝商城规则》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交易纠纷判定标准】
本规范自2021年4月